据港媒6月4日报道, “港独”组织“青年新政”成员、前立法会候任议员游蕙祯及梁颂恒,于2016年伙同三名前助理钟雪莹、杨礼康及张子龙冲击立法会会议室,事后五人被控参与非法集结罪,早前被裁定罪成。4日,五名被告在香港九龙城法院被判监禁四个星期,法官批准五人以3000港元现金保释等候上诉,期间不得离开香港。 但据港媒最新消息,至4日下午1时左右,辩方代表律师表示,游蕙祯及两名助理杨礼康、钟雪莹放弃上诉,即时入狱服刑4星期。
从左至右:杨礼康、游蕙祯、梁颂恒、钟雪莹 来源:港媒,下同 据港媒此前消息,本案五名被告依次是梁颂恒、游蕙祯、杨礼康、钟雪莹及张子龙,案件于5月11日在九龙城法院作出定罪裁决,游蕙祯及梁颂恒等5名被告被裁定参与非法集结罪成立。五人被控于2016年11月2日在香港特区立法会综合大楼2楼立法会1号会议室外,连同他人参与非法集结,即集结在一起作出扰乱秩序的行为,或作出带有威吓性、悔辱性或挑拨的行为,意图导致或相当可能导致任何人合理地害怕如此集结的人会破坏社会安宁。 法官在今天上午的裁决中表示,不论政治理念及动机,本案情具有严重性,包括多人行事,在明知不准许下强行进入会议室,并将身体压向保安等,是做好了使用暴力的准备,漠视旁人劝诫并有激烈言辞,整个过程持续近20分钟,直到立法会会议被迫暂停才停止冲击。而且,五名被告已非少不更事的年纪,判刑须具有阻吓性,以反映社会影响。法官还称,立法会议员身分尊贵,但梁游的行为直接损害立法会尊严,并明确表示,监禁是唯一选择,且没有减刑及缓刑因素。
2016年11月2日,梁颂恒、游蕙祯等五人强行冲击立法会会议室。
游蕙祯、梁颂恒在法院门口 2016年10月12日,70位立法会议员宣誓就职,游蕙祯及梁颂恒在宣誓时可以加入辱国和“港独”字眼,展示印有“Hong Kong is not China”字样的横幅,两人以英语读出誓词,公然将“China”读成“支那”,立法会秘书长陈维安拒绝为两人监誓。此后,梁颂恒、游蕙祯等5人被裁定宣誓无效,被禁止进入立法会会议厅。 2016年11月2日,梁颂恒、游蕙祯、杨礼康、钟雪莹及张子龙等十余人在未经香港立法会主席梁君彦的批准下,企图进入立法会会议室“强行宣誓”,并多次冲击保安筑成的人墙,期间他们涉嫌与现场保安推撞,有五名保安受伤,其中一名保安更是一度表示呼吸困难并失去知觉。随后,五人被控非法集结及企图强行进入等罪行。 2016年11月15日,香港特区高等法院作出裁决:取消梁颂恒、游蕙祯议员资格。之后,两人提出上诉,11月30日上诉庭驳回两人上诉,维持取消梁游议员资格的决定,并要求两人还必须支付全部诉讼费。 2017年9月12日,香港立法会向梁游二人追讨已向议员酬金及办事处预支的议员薪水及营运开支资金共计186万港元,但两人坚决不还。直到今年4月18日,香港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开会决定,不再追讨梁游等人的薪水和开支,但仍需要归还已经预支的运营资金,每人19至31万港元不等。然而,被允许不归还所有款项,他们仍口出狂言。 对于立法会候任议员宣誓辱国,时任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表示,相信很多港人感到愤怒和失望,他形容香港与内地人民间感情受严重影响。梁振英指出,要成为立法会议员,一定要有拥护《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承担,不是言词闪缩或左闪右避便可。 香港中联办负责人指出,针对香港立法会部分候任议员就职宣誓时的恶劣表现,已经严重触碰“一国两制”的底线,违反《宪法》、《基本法》和香港有关法律的规定,危害国家的统一、领土完整和主权安全,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中央政府依法采取有效措施打击和遏制“港独”势力滋长蔓延,立场鲜明、态度坚决,绝不容许“港独”分子就任立法会议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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