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林郑月娥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3日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对每次见记者都要以中英文重复相同的回应表示不满。有关言论引发社会关注,林郑深夜通过特首办发表声明,就事件引起的混乱致歉,强调她并非不重视使用英语。 据香港《明报》4日报道,林郑月娥3日出席行政会议前见记者时回答了4个问题。其中第一个是记者以中文问她填海造地问题,第二个是以英文提问,但两个问题都是讲土地政策。林郑回应英文提问时直言两个问题“完全相同”,将来见记者应安排实时传译在场,以免浪费时间。这番言论在香港社会引发争议,香港记协随即发声明表示极度遗憾,称她对英语提问的“轻蔑态度”令人无法接受,而香港作为国际化大都市,英文传媒和英语报道是国际社会了解香港情况的重要媒介,英语也是香港法定语言,绝非浪费时间。美籍香港印裔记者褚简宁还称,中译英可能出现错误。 特首办主任陈国基事后解释说,由于答问时间很短,林郑月娥不想阻碍其他记者提问的时间和机会,因此她所说的“Waste Time”不是指浪费她的时间,而是希望可以回答更多问题,“中问中答、英问英答的安排不会改变”。3日深夜,林郑又发表声明称,以往会见媒体时,一向以记者提问时所用的语言(广东话、普通话或英语)回应,未来也会继续这样做,因此不存在特区政府或她本人不重视使用英语的情况。她说,她自从出任行政长官以来,已确保所有重要发言均以两种语言发出,例如就沙中线红磡站个别工程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的计划所做的公布,以及7月1日庆祝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21周年酒会上的致辞,“以记者提出问题时所用语言回答问题的承诺毋庸置疑”。林郑在声明里还写道,有关言论是考虑到这类会见记者环节时间较短,如果记者以不同语言,无论是广东话、普通话还是英语提出同一问题,而行政长官以不同语言给出相同答复,会消耗记者本可用于提出其他感兴趣问题的时间。纵然如此,经考虑政府新闻处同事的意见后,她仍无意改变现在行政会议前会见传媒的操作模式,并对引起的混乱致歉。 中英文都是香港法定语言,绝大部分政府公文、街道指示牌等都是中英并用。自成为英国殖民地后,香港大部分政府文书都以英文为主,英文长期是唯一法定语文,1971年中文最终获得与英文同等法定地位,1987年起香港进一步规定所有法例都必须以中英文制定和颁布,1990年《基本法》颁布,确认回归后的语文使用政策。 行政会议成员汤家骅4日称,林郑当时是笑着说,相信并无贬义,更无情绪,只是一时失言。有香港网友嘲讽记协“大做文章”,称“在中国人的地方,当然以中文为主,林郑讲得没有错,记协还以为是港英时代吗?”有评论称,作为香港特首,林郑的英文是拿得出手的,毕竟有早年留学英国的底子。曾经有港媒专门做过研究,认为她文法掌握得很好,发言冷静沉稳,虽然发音有“港味”,不过整体没有大问题。另外她的英文名叫Carrie,是很国际化的名字,一点也不“内地化”。文章说,身为香港地区最高行政长官,什么场合用什么语言,相信林郑自有判断,因为多说了一句这种语言或少说了一句那种语言,就玻璃心碎一地,实在没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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