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周世玲 深圳发改委8月12日发布消息,由于油价上调,8月13日0时起深圳的士收取燃油附加费由现行2元/车次上调为3元/车次。 深圳发改委和深圳交委8月12日联合下发关于调整深圳巡游出租小汽车燃油附加费的通知。通知显示,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成品油价格调整公告,从2018年8月6日24时起,92号(国Ⅴ)汽油最高零售价格由7.40元/升上调为7.46元/升。根据深圳出租小汽车油价运价联动机制和《深圳市发展改革委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关于优化我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体系的通知》,自2018年8月13日0时起,深圳行政区域内注册运营的巡游出租小汽车(不含电动车)收取的燃油附加费由现行2元/车次调整为3元/车次。 此前因油价变动,深圳的士收取燃油附加费6月1日由2元/车次上调为3元/车次,6月15日由3元/车次下调为2元/车次,7月16日由2元/车次上调为3元/车次,7月30日由3元/车次下调为2元/车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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