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澳门7月20日电 (记者 龙土有)澳门特区行政会20日公布,根据《高等教育制度》成立高等教育基金,相关行政法规将于8月8日起生效,基金启动金额为3亿澳门元。 行政会发言人梁庆庭介绍,根据《高等教育制度》的规定,澳门特区政府须设立高等教育基金,以保证对高等教育的公共资源投入,保障就读高等教育的平等机会,并为澳门高等教育质素的整体优化创造有利条件。为此,特区政府制订了《高等教育基金》行政法规草案。 草案的主要内容包括:高等教育基金为一享有行政、财政及财产自治权的公法人,将资助高等院校兴建设施和购买设备、支持学术研究计划、奖励或援助从事高等教育的教学或学术研究人员,以及向高等教育学生发放奖学金、贷学金和助学金等。 高等教育基金由社会文化司司长监督,并由行政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 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代主任曾冠雄表示,高等教育基金启动资金为3亿澳门元,与科学技术发展基金有恒常沟通机制,同一项目不会重复资助,津贴也将在特区政府公报刊登。 另外,澳门特区政府还将成立高等教育委员会,就发展高等教育和订定相关政策发表意见。委员会由社会文化司司长担任主席,成员人数上限为32名。(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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