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在天津就业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 中新社天津6月22日电 (记者 张道正)天津官方22日公布《天津市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在津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人员,同样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 该《意见》要求完善职称层级和评审专业设置。在现有职称系列范围内,因应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航天等新兴产业以及知识产权等现代服务业发展,适时增设职称评审专业。对长期扎根基层的专业技术人才给予政策倾斜、区别对待;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打破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天花板”。 《意见》指出,对实践性、操作性、应用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职称系列,可不作论文要求;对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才淡化或不作论文要求;探索以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咨政成果、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教案、案例、病历等成果形式替代论文要求;对学术性、研究性较强的专业,淡化论文数量要求,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论文、研究成果、作品的质量,引入国际通用标准加以衡量。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 《意见》还要求积极推动建立京津冀职称工作协调机制,要求研究制定相应的人才评价机制,落实京津冀职称互认协议,促进评审条件、程序、方法和评委共用互通,逐步扩大跨区域职称互认,推进京津冀人才资源共享。(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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