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1日电 据香港电台网站消息,香港司法机构宣布,由7月19日起,法庭使用者不可在有陪审团参与的法律程序中,于法庭内使用移动电话或任何其他有摄影或录像功能的器材。适用于涉及陪审团的高等法院民事或刑事法律程序及死因裁判法庭的仔细审讯,与讼各方、法律代表、执法部门人员及法庭内指定范围旁听的媒体将获豁免。 香港司法机构标识。图片来源:香港电台网站 香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已发布新规,无论法庭内是否正进行聆讯,除非获法官或司法人员准许,否则,法庭使用者在法庭内必须完全关掉所有被禁止的器材,并放在袋子或口袋内。如果他们没有合适的袋子或口袋,便须把被禁止的器材放进法庭提供的袋内。 规定表明,任何法庭使用者,包括获豁免的法庭使用者,如欲携带任何被禁止的器材进入有陪审团参与的法庭,已被视为同意让法庭或任何获授权人士搜查或检查被禁止器材,以确定或调查是否遵守禁止在法庭内摄影或录像的规定。 不过,有关限制不影响法庭使用者在任何时间,在法院大楼的其他公众地方,合法使用移动电话的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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