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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杉矶华人保姆锁6岁孩童在车里 或面临16年刑

2018-6-14 19:40| 发布者: leedell| 查看: 3| 评论: 0|来自: 中国侨网

摘要:   中国侨网6月15日电 据美国《世界日报》报道,美国洛杉矶阿罕布拉市华人保姆罗海伦(Helen Siuhung Law,音译),因将六岁孩童锁在近50摄氏度的车内长达两个小时,涉嫌置孩童于危险的重罪被逮捕,此事引发众怒,很 ...

  中国侨网6月15日电 据美国《世界日报》报道,美国洛杉矶阿罕布拉市华人保姆罗海伦(Helen Siuhung Law,音译),因将六岁孩童锁在近50摄氏度的车内长达两个小时,涉嫌置孩童于危险的重罪被逮捕,此事引发众怒,很多市民谴责她没有爱心,认为应让她也被锁在车里达两小时,感同身受一下。律师表示,罗海伦若被追加其他控罪,一旦全部控罪成立,最高有可能面临入狱16年。

  阿市警局警官吉宗桦表示,罗海伦是香港来的移民,受害小孩应该也是华裔,但尚不能完全确认。小孩目前已出院回家,并无大碍。

  阿市警方是在12日下午2时20分接到报警电话,有人经过阿市山谷大道东段700号街区时,看到一名孩子被关在汽车里。警方赶到现场后将男童救出来,立刻送到附近医院检查,孩子被救时满头大汗,满脸泪痕。警方经过调查后,证实罗海伦当时将孩子单独留在车内长达两小时,以便去办事并在附近餐厅吃饭。罗海伦现已被逮捕,保释金10万元,今年60岁的罗海伦是阿市居民。

  律师刘龙珠表示,如该保姆没有前科,车内温度不高或时间不长,比如因为拉肚子要离开几分钟可以谅解,这种属于不能控制行为,但吃饭可以控制。目前情况对罗海伦不利,其行为违反加州刑法273条,如重罪成立,最高刑罚为六年,如导致孩童有永久性损伤,还会加上虐待儿童罪六年,这个保姆如有前科,还会再加四年,所以最高有可能面临入狱16年的刑罚。

  律师邓洪表示,罗海伦的行为影响到孩子的生命安全,车内温度很高且时间很长,触犯加州刑法重罪273A,可能会面临入狱两年到四年的惩罚。(张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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