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香港法庭内拍照被判监禁七日 人民网香港6月5日电 女子唐某因在香港高等法院内拍照触犯香港刑事条律,近日被判藐视法庭罪名成立,监禁七日。同时,香港法官下令其须向特区政府律政司支付约19.7万港元的惩罚性诉讼费。 唐某被指控5月在香港高院审理一宗旺角暴乱藐视法庭案期间,在庭内拍照,其手机内被发现最少三张照片,清晰拍摄到答辩人、控辩双方律师等人容貌。唐某承认自己在法庭拍照,但表示并未意识到触犯香港法例。 该法官又指,本案是香港高等法院历年来首宗因在法庭内拍照而被裁定刑事藐视法庭的案件,量刑时无案例参考,但强调如有更严重的情况,可参考英国案例判监一年。(辜雨晴 实习生邓雅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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