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军委机关事务管理总局全面实施统管统保 军委机关新型服务保障体系建设迈出标志性步伐 本报北京11月14日电 记者梁蓬飞、刘一伟报道:中央军委机关事务管理总局近日对改革过渡期军委机关保障范围、保障关系和保障方式进行明确,对军委机关服务保障实施全面统管统保,军委机关新型服务保障体系建设迈出标志性步伐。 据中央军委机关事务管理总局领导介绍,随着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深入推进,构建与新体制相适应的军委机关服务保障体系,加强军委机关服务保障集中统管,成为当务之急。为此,他们着眼一体化保障、法治化运行、现代化管理,按照一切保障资源权属军委、一切服务保障便于军委机关专司主业、一切业务工作按法治运行的原则要求,对军委机关服务保障机制和保障模式进行重塑,探索构建集中管理、统一标准、区域保障新格局。 记者了解到,总局采取区域保障、专项保障和建制保障的方式,建立服务保障关系,按保障任务和需求分别设立区域组织协调组,对军委机关15个部门及驻京直附属单位实施统一管理保障。 按照有关规定,全面实施统管统保后,军委机关事务管理总局主要负责拟制服务保障规划计划、标准规定,管理调配服务保障资源和力量,组织实施服务保障工作;军委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本部门、本系统服务保障需求提报,协调指导相关工作。 军委机关服务保障全面实施统管统保,有利于军委机关各部门从繁琐的保障性事务中解脱出来,更好地履行战略筹划和宏观管理职能,更好地为实现强军目标、建设世界一流军队贡献智慧和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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