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4月24日电 (记者 陈逸舟)香港交易所24日宣布,为拓宽香港上市制度而新订的《上市规则》将于4月30日生效,有意按照新规上市的公司当日可进行申请,预计今年6至7月将有新规下的第一批IPO。 据介绍,此次上市规则修订主要涵盖容许未能通过主板财务资格测试的生物科技公司上市;容许拥有不同投票权架构的公司上市;及为寻求在香港作第二上市的大中华及国际公司设立新的便利第二上市渠道。 咨询共收到283份回应意见,港交所在当日咨询总结中表示,各项建议获广泛支持,新上市规则将大致按建议所述落实,并在若干细节上作出轻微修订以反映回应人士的意见。 相关修订包括,在生物科技发行人方面,联交所就“资深投资者”及“相当数额的投资”的例子提供进一步指引;在尚未盈利/未有收益的生物科技发行人厘定公众持股量时不计基石投资及现有股东所认购股份的事宜给予更大弹性;删除建议要求不同投票权受益人(一人或多人合计)在发行人上市时不得持有超过50%相关经济利益的规定,等等。 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表示,经过四年的不懈努力,港交所终于推出了新的上市制度,迎来了香港资本市场激动人心的新时代。在业界的共同努力下,香港的市场更加与时并进,更具竞争力,这一重大改革将让香港成为孕育创新公司的摇篮。 他表示,目前难以估计有多少公司会在30日提出申请和IPO正式查询,不过已有至少双位数量的公司明确提出过有兴趣申请,其中生物科技公司数量较多,而新经济公司体量较大。 李小加指出,由于生物科技属专业界别,港交所已邀请业界专家组成生物科技谘询小组,提供上市审批意见和协助。该小组约有12至14人,均为科学家或分析员,为谘询性质,不参与上市审批。 香港特区政府随后表示欢迎此次咨询总结。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陈茂波说,特区政府非常重视提升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竞争力,致力维持市场质素,积极发展及扩阔香港的金融市场,并将香港发展成为首次公开招股及第二上市的首选平台。新兴及创新产业上市制度将会迎合新经济环境,进一步提升香港上市平台对不同地区发行人的吸引力,加强香港相对于全球其他主要上市地的整体竞争力。(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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