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澳门4月20日电 (记者 龙土有)澳门特区行政会20日公布,已完成讨论修改《无线电服务牌照及罚款总表》行政法规草案,建议下调两项牌照费及豁免一项牌照年度经营费,修改后特区政府每年少收2576万(澳门元,下同)。
行政会发言人梁庆庭表示,为配合澳门“世界旅游休闲中心”的发展定位,促进电子商贸及提升澳门智慧城市旅游形象,特区政府修改《无线电服务牌照费及罚款总表》行政法规草案。 法规草案建议,调整流动电信跨域服务的无线电服务牌照费,将语音或视像通话、讯息及流动数据的费用改为以“提供服务所得经营收入的10%”的方式收取;同时下调网络放大器的无线电服务牌照费,由现时的720元减至360元,以鼓励营运商加设流动电话机站,增强信号覆盖范围。 另外,法规草案豁免公共无线区域网络接入点的无线电服务牌照年度经营费,令市民及游客可享用覆盖更广的免费Wi-Fi上网服务。 邮电局局长刘惠明称,现时“FreeWiFi.MO”共有410个网点提供免费无线网络,当局希望通过豁免相关的无线电服务牌照年度经营费,鼓励私营公司投入,令免费Wi-Fi覆盖更广。 法规草案建议自今年5月1日起生效。(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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