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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布新一轮金融业开放具体措施和时间表

2018-4-11 02:33| 发布者: leedell| 查看: 1| 评论: 0|来自: 中国新闻网

摘要:   (聚焦博鳌)中国公布新一轮金融业开放具体措施和时间表   中新社博鳌4月11日电 (张文绞)中国10日宣布进一步开放金融业。11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公布了此轮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具体措施和时间表。 中国人民 ...

  (聚焦博鳌)中国公布新一轮金融业开放具体措施和时间表

  中新社博鳌4月11日电 (张文绞)中国10日宣布进一步开放金融业。11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公布了此轮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具体措施和时间表。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 中新社记者 杜洋 摄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 中新社记者 杜洋 摄

  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上,易纲表示,未来几个月,中国将落实6项金融业开放措施:

  一是取消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内外资一视同仁,允许外国银行在中国境内同时设立分行和子行。

  二是将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人身险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上限放宽至51%,三年后不再设限。

  三是不再要求合资证券公司境内股东至少有一家是证券公司。

  四是进一步完善内地与香港两地股票市场互联互通机制,从5月1日起把互联互通每日额度扩大四倍,即沪股通及深股通每日额度从130亿调整为520亿元人民币,港股通每日额度从105亿调整为420亿元人民币。

  五是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来华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和保险公估业务。

  六是放开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经营范围,与中资机构一致。

  易纲表示,到今年6月30日,上述措施将大部分开始落实。

  到今年年底以前,中国还将落实五项措施,进一步扩大金融开放。包括鼓励在信托、金融租赁、汽车金融、货币经纪、消费金融等银行业金融领域引入外资;对商业银行新发起设立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和理财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不设上限;大幅度扩大外资银行业务范围;不再对合资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单独设限,内外资一致;全面取消外资保险公司设立前需开设2年代表处要求。

  此外,他透露,中国争取于2018年开通“沪伦通”,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易纲表示,中国在扩大开放的同时也将加强金融监管。他强调,中国对内外资是“一视同仁,审慎监管”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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