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报/移民及难民局(IRB)裁审委员纽普伦(Otto Nupponen)昨日判决,同意在罕见严格保释条件下,将李东哲及李东虎两人自狱中释放,这已2人第四次获得裁定释放,但之前都因为移民部成功上诉而维持羁留。移民部昨日并未有决定这次是否上诉。 除了两人需要全天候戴上电子脚镣,行动被监控外,两人不能拥有手机、不能上网,不能去任何有上网服务的公共场所包括图书馆及网吧(Internet Cafe),两人一周只得8小时两次外出自由,种种限制为的是防范李氏兄弟脱逃。 李氏兄弟代表律师坎农(Douglas Cannon)对判决的反应是,能被释放虽高兴,但看来保释条件非常多,看起来好像比他们在监狱里还不自由。 坎农说,判决书有16页,他还得慢慢细读,才知道如何符合保释条件,才能作出评论。 纽普伦昨日宣布判决时说,虽然同意将两人释放,但并非认为两人已无潜逃可能,而是考虑两人被拘禁时间太久(已有2年),且距离移民部遣返前风险评估完成还有6个月时间,他必须在继续关押,或是有限制释放两种可能,作出选择。 7大条件防潜逃 纽普伦订下的保释条件包括: 1.李氏兄弟必须与提供电子监控服务的Trace Canada签约一年,且向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缴交合约内容,得到CBSA许可。 2.李氏兄弟获释后只能住在固定住址(住址不会对外公开),若要更换住处必须60天前向CBSA申请获准。 3.李氏兄弟出狱后的对外联系将受严格限制,除了律师、紧急救护人员及大楼管理员可以不经同意进出李氏兄弟所居住单位外,其余所有要进入李氏兄弟单位的人士,均需事前告知CBSA,且取得CBSA同意,包括修理工人在内。 4.到李氏兄弟所住单位见他们的人士,身上除了自己一本身分护照文件外,不能携带其他人的护照或是旅行文件,同时,他们身上所携带的现金,不能超过100元。 5.由于已被全天候监视,所以李氏兄弟不需要向CBSA报到,但有外出限制,只能够在白天上午8时至下午3时的时间内外出,每次外出时间只有4小时,一周只有两次外出机会,且必须在72小时前通知CBSA,告知他们要去的地点及要出去做的事。 6.两人不能拥有手机,不能拥有上网必须的数据机(Modem),两人不能去网吧,不能到任何设有互联网服务的公共场所,包括图书馆。 7.两人不能去的地方包括机场、大型巴士转运站。 纽普伦对李氏兄弟订下的保释条件极严格,纽普伦表示,由于移民部对两人遣返前风险评估即将在6个月内完成,他必须考虑到两人未来潜逃的风险。纽普伦订下的保释条件,主要根据过去皇家骑警调查曾提到,李氏兄弟曾使用假护照,以及他们自己都说使用多个名字等客观事实,对他们未来可能潜逃,作防范设计。移民部目前还未能决定,是否对该判决再提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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