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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律政司司长:法律制度是香港社会的支柱

2018-1-9 20:31| 发布者: leedell| 查看: 6| 评论: 0|来自: 人民日报海外版

摘要:   香港律政司司长表示   法律制度是香港社会的支柱   新华社香港电 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郑若骅1月8日晚表示,法律制度是香港社会的支柱,而法治则是法律制度赖以成功的基石。   香港2018年法律年度开 ...

  香港律政司司长表示

  法律制度是香港社会的支柱

  新华社香港电 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郑若骅1月8日晚表示,法律制度是香港社会的支柱,而法治则是法律制度赖以成功的基石。

  香港2018年法律年度开启典礼8日晚在中环大会堂举行。香港特区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以及司法机构人员、大律师公会和律师会代表等出席并发表演说。

  郑若骅在会上谈及律政司的角色是为特区政府和行政长官提供法律意见。她表示,基本法是香港实践“一国两制”的宪制性文件,载有制订新法例时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基本法拟就方式的智慧,在于其内在的灵活通变,既保留须予恪守的基本原则,又能与时俱进。

  马道立致辞时表示,香港所有法官宣誓拥护基本法,尽忠职守,奉公守法,公正廉洁,以无惧、无偏、无私、无欺的精神,维护法制,主持正义,为香港服务。法官是有原则地根据法律判案,法律的内容以基本法为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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