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香港12月1日电(记者周雪婷)香港特区政府1日就特区立法会补选事宜刊宪。宪报表示,特区立法会补选将于2018年3月11日举行,提名期由2018年1月16日开始,至1月29日结束。 此次补选根据《选举管理委员会(提名顾问委员会(立法会))规例》的规定进行,将会填补4个立法会议席空缺,包括香港岛、九龙西和新界东地方选区3个议席,以及建筑、测量、都市规划及园境界功能界别1个议席。 香港特区政府选举事务处发言人当日表示,获提名人士必须是年满21岁的地方选区已登记选民,并且在紧接提名前的3年内通常在香港居住。 他表示,地方选区补选的获提名人士须为没有外国居留权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建筑、测量、都市规划及园境界功能界别补选则可接受非中国公民或拥有外国居留权的香港永久性居民递交提名。该功能界别补选的获提名人士必须是该功能界别的已登记选民,或与该功能界别有密切联系。 香港特区选举管理委员会已就补选委任3个地方选区和1个功能界别的选举主任。 在2016年的香港特区立法会议员就职宣誓仪式上,有6人未按香港特区法例规定宣誓,被法院先后取消议员资格。此次补选的是6个空缺议席中的4个。另2个空缺议席因所涉及议员仍在上诉,而暂未进行补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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