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报/公众利益团体研究食物检验局的瓶装水回收情况,发觉当局并不一定发出公众警告,29次回收令只发出7次公开警告。团体指摘做法会误导消费者,以为瓶装水安全。 加拿大食物检验局(CFIA)在2000至2008年初之间,共发布29次瓶装水回收令,相关产品的问题包括细菌污染、发霉、玻璃碎片及测出小量砒霜。 这些回收令涉及49种不同产品,但当局仅向公众发出7次警告,其中两次还是在美国食物及药物管理局(U.S.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发布回收令之后。 渥太华的公众利益团体北极星研究所(Polaris Institute),致力于减少瓶装水的使用。 该机构通过《资料索取法》(Access to Information Act),取得当局的相关资料。 该研究所称,加拿大食物检验局没公开他们的回收措施,是在误导消费者,令人们以为瓶装水安全。 但食物检验局为自己的做法辩护,称他们实施了健康风险评估,然后基于回收产品的威胁程度,再确定是否发出公开警告。 该机构的食物安全及回收专家鲍尔松(Garfield Balsom)说,其他国家亦采取类似做法,不会自动公布,因这么做,消费者会很快被当局的警告弄得不知所措,而多数回收产品的威胁很低。例如,有时一些被视为有害的产品,其实仍在仓库未流到店铺货架。 根据鲍尔松的说法,何时要警告公众,没有严格规例。但他承认,根据目前的回收令公开制度,可能有消费者在不知情时,饮用已回收的产品。 相关纪录还显示,食物检验局的处理并非前后一致。有的案例涉及相同细菌,威胁等级亦相同,但有的产品回收令对外公开,有的却没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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