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区政府就设立非政权性市政机构进行公开咨询 新华社澳门10月24日电(记者王晨曦)澳门特区政府24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于10月25日至11月23日就设立非政权性市政机构展开为期30日的公开咨询。 按照澳门基本法第95条和第96条的规定:澳门特区可设立非政权性的市政机构。市政机构受政府委托为居民提供文化、康乐、环境卫生等方面的服务,并就有关上述事务向澳门特区政府提供咨询意见。市政机构的职权和组成由法律规定。 据悉,第四届澳门特区政府成立后,组成了“设立市政机构的研究小组”,通过文献回顾、法律分析及座谈交流等不同方式,积极开展相关的研究工作。特区政府认为,为落实澳门基本法的相关规定,以及配合澳门未来发展的需要,贯彻特区政府五年发展规划提出的“精兵简政”及实现善治目标,现阶段筹设非政权性市政机构具有必要性及积极意义。 经综合分析澳门社会的不同意见,并征询中央政府的意见后,澳门特区政府在严格按照澳门基本法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就非政权性市政机构的设立、职能、成员产生方式等提出建议。现就有关建议进行咨询,旨在聆听社会各界意见、凝聚共识,进而开展立法程序和筹设工作,争取于2019年初依法设立符合澳门基本法的非政权性市政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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