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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尼澄清:无意提高入籍者语言要求

2009-3-23 04:58| 发布者: Andy| 查看: 104| 评论: 0|来自: 星星生活

对于加新社前日报道,移民部长康尼有意加强入籍申请者的语言水平要求,导致各移民团体一轮纷扰,康尼昨日发表声明澄清,他说明所提的语言要求,是在入籍法里已经有的、对语言能力的要求,他无意、无计划引入新的法例,另外增加入籍语言要求。

康尼的声明说,媒体对他「入籍语言能力」一番话的解读,出现曲解情况。他当时解释:「入籍法对申请人有基本英文能力的要求(the Citizenship Act already requires a basic ability to communicate in an official language),「而且已经存在了几十年(has done so for decades)」。

康尼说,他的原意是,移民不懂英文,但在抵?后,如果能够利用政府提供的英语课程,提高英文程度,即可以通过入籍考试。

康尼昨日在素里与大温族裔传媒会面,并接受本报一对一专访,不管是在专访时、稍后与族裔传媒代表会面,康尼均主动澄清,有关「英文不好即不能入籍」的说法,与他演讲的原意有极大出入。

由于那天在卡加利第11届年度Metropolis Conference移民论坛,他演讲的主题是,联邦政府未来将如何帮助移民提高英语程度,他强调学好英文的重要,同时并提到,现在入籍法已有要求英文或是法文官方语言的规定,如果达不到一定的官方语言能力,即无法入籍。康尼说「这都是现行入籍法法的规定」。

不过,康尼说,「我所指的是,那些依法需要参加入籍考试的移民」,根据规定,年龄在18岁至54岁,他们依法必须展示出一定的英语或是法语能力,若无法通过入籍法笔试,则必须安排见法官,由法官进行口试,如果还是无法通过,即无法入籍,等他们学好英文或法文,随时可以再参加考试,再次申请入籍。

所以他再度重申,「我从来不曾提议,以后也不会建议对现行入籍法对18岁以下、55岁以上人士豁免入籍试的规定,作出任何的修正」(I did not propose, and am not proposing, any changes to this requirement, nor to the exemption for applicants under the age of 18 or over the age of 55.)。

康尼强调,由于联邦政府发现,只有25%刚抵?移民报名参加政府免费提供的英文课程LINK,即有四分一的移民,未利用政府免费英文课程,未来5年联邦政府再增拨14亿元,将用在安置新移民的服务上。

康尼表示,移民部因此思考,如何改变目前各省提供移民英文培训的方式,来提高抵?移民接受英文课程的意愿,所以他谈到,如果能学好英文,对融入加拿大社会,及对找到好工作,均有正面帮助。同时,在加拿大的入籍程序,对官方语言能力也有一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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