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我们党建军治军的根本方针。同时,尊重官兵的主体地位,维护官兵的正当权益,也是我军的优良传统 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与尊重官兵正当权益相统一 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这是我们党建军治军的根本方针。军队是要打仗的,必须严格要求,严格训练,严格管理。高度的集中统一,严明的组织纪律,是军队区别于其他社会群体的显著特征。同时,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官兵的主体地位,维护官兵的正当权益,也是我军的优良传统,是我军具有强大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原因。两者本来是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但在部队建设实践中,一些同志往往把两者对立起来,或片面强调治军要严,无视官兵正当合理的权益;或一味迎合某些官兵的个人意愿,导致部队管理松散现象发生。在实践中掌握好两者的分寸,需要从认识上正确把握好几个关系。 正确把握尊重官兵民主权利与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关系。发扬政治、军事、经济三大民主,这是官兵的正当民主权利,也是我军团结自己、战胜敌人的传统法宝。无论战争年代还是和平时期,充分发扬部队内部民主,可以更好地调动广大官兵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部队同心协力完成好各项任务。同时,军队的一切民主活动,都必须在党的领导下,有秩序、有组织地进行,决不允许各行其是、纪律松弛等极端民主化现象的发生。 正确把握尊重官兵个性特点与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关系。每个人都有各自不同的个性特点,这是一种客观存在。允许不同个性特点的存在,就是尊重客观规律。军队是高度集中统一的武装集团,必须加强组织纪律性,坚持从严治军,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抹杀官兵的一切个性特点。正确的做法应当是,既严明纪律、令行禁止,步调一致、整齐划一,又尊重个性、鼓励冒尖,引导官兵在自觉服从军队共性要求的基础上合理张扬个性,充分发挥官兵在部队建设中的主人翁作用。 正确把握尊重官兵合理需求与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关系。马克思主义认为,人们所奋斗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离开利益,一切说教都显得苍白无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并不排斥官兵的合理需求。在政策法规允许范围内,满足和维护官兵的正当权益,是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重要内容。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不断改善官兵的社会地位、经济利益和生活待遇,有利于增强官兵从军报国的光荣感责任感,激发练兵备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高部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正确把握尊重官兵改革创新精神与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关系。改革创新精神是时代精神的集中体现,也是军队建设发展的动力源泉。军队建设是一个不断发展进步的动态过程,新情况、新问题、新事物不断涌现,必须与时俱进,不断改革创新。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不是固守陈规,而是要不断解决新问题,立起新规矩,这样才能真正把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落到实处。同时要看到,军队的改革创新有其特殊性,必须加强集中统一领导,不能各行其是。因此,既要提倡和鼓励官兵解放思想,勇于改革,大胆创新,尊重群众的创造,又要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加强组织领导,维护军令政令统一。■吴 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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