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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渣士公司反对网路新收费

2009-3-12 06:17| 发布者: Andy| 查看: 82| 评论: 0|来自: 星星生活

(世界日报)罗渣士(Rogers)10日在加拿大广播电视暨电讯委员会(CRTC)的听证会上表示,向网路服务提供商征收费用以推广加拿大内容的提议是非法的,可能会伤害消费者,并建立上网壁垒。

CRTC正在考虑对网路服务提供商开征新费用,以在类似网路的新媒体平台上提供更多的加拿大内容。这是个有争议的主意,批评者称将在目前不景气的经济环境中为消费者带来额外负担。

据媒体报导,罗渣士和萧氏通讯(Shaw Communications)公司等网路服务提供商,已经向CRTC提交了各种法律意见,对收费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

罗渣士公共管理事务长英格哈特表示,网路服务提供商的角色是提供电信服务,只提供用户上网所需要的电信设施,而包括广播公司在内的内容提供商使用这些设施来传播它们的内容。所以网路服务提供商不购买或出售节目或网路内容,应当不受广播法的管辖,这样该法中要求加拿大节目要占一定比例的要求对网路服务提供商也不适用。

而且CRTC从1996年以来一直按照电信法,将网路服务提供作为电信服务商来管理,所以向网路服务提供商加征费用来支持加拿大内容是非法的。除了违法外,还可能会增加用户的费用,损害加拿大网路的发展。

不过CRTC主席费克斯汀清楚表明,在目前的听证会上不讨论收费的法律合理性,法律问题将交由法庭决定。

近10年来,CRTC一直将网路视作不需管理的领域,并没有强制要求网路内容具有一定比例的加拿大节目。

但加拿大文化提倡者,呼吁CRTC设立新基金,帮助在网路上推广加拿大本地制作的节目,以维护加拿大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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