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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租房手记:害你的是中国人,帮你的也是中国人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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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仕郎(从九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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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18 20: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信源:生活通讯
' T- {  ^9 Z9 x! Q
4 h: {2 _2 I0 n5 h& H6 S! R$ d, M
/ V" \' z1 }/ ~$ ]2 B$ A% v: x4 {“加拿大不是无忧之国,害你的是中国人,帮你的也是中国人”朋友笑着说。我知道朋友指的是租房的事。( w1 E" [! o$ m4 ?. E2 L  f
/ }2 @# \2 p1 C
加拿大的华人房东90%以上是心地善良的人,但也有那麽一些人,专靠不劳而获、坑蒙拐骗和欺负新移民挣不光彩的钱。' e9 F2 d6 Z! m: O" @$ Z8 l5 }

2 U! w6 C- V0 @' Q朋友初到多伦多,租屋住在士嘉堡FINFCH大街与BRIMLEY大街交界以北不远的HOMEDALE DRIVE某号一个华人家中的BASEMENT(地下室)。我亲眼所见、亲耳所闻其两个半月的租房经历,实在是义愤填膺。为了能让更多的新移民了解 TORONTO的租房情况,避免被一些穷凶极恶的“黑心”房东欺负,我决定义无返顾地公开朋友的经历。经过我的简单归纳,多伦多士嘉堡HOMEDALE DRIVE 某号黑心房东的手段主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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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广告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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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 a/ ~+ f# j5 Z/ Y/ L+ l朋友在报纸上看到出租的广告,上面写着“一楼一室一厅,适合正职无烟夫妇……”。我专程去那里看过,哪里是什麽一楼,分明就是地下室(BASEMENT)。许多新移民朋友不了解加拿大房屋的结构,租屋时一定要屋里屋外看遍,一楼的概念应该是房屋的前后左右全在地面上,没有任何一边有土堆遮挡,窗户大采光好。朋友就上了房东广告的当:类似HOMEDALE 某号这样的地下室,通常具有一定的欺骗性:从前面进门时屋里与外面的街道水平,似乎是一楼,但看屋后窗户,就有土堆深埋,窗户被土堆遮了大半,露出有限的天空,阴天不开灯不能活动。朋友刚到多伦多,以为那就是一楼,误租了下来。广告虚假,骗取新移民租房,这是“黑心”房东骗人的第一招。0 X0 h* ]$ T- z; R: k" \9 v
2 E5 A8 E( @0 R0 E( S6 ?* v
二、诱导新移民误签合同
! Z9 E3 G9 }" t
9 u; g/ O; C$ E; L$ _4 I$ N. I( H我的朋友在糊涂之中竟与HOMEDALE DRIVE 某号的房东签下一年的租屋合同。按加拿大的法律,租屋合同一旦双方签字认可就得生效。新移民刚到加拿大,工作不固定,前途不固定,没准在三两个月后还会决定回国。所以所有的新移民朋友,在租房的时候,一定不能与HOUSE的房东签任何合同,只能以口头约定,实在不能不签的时候,也一定不能将合同时间签过3 个月。其实现在多伦多的行情是房东多租客少,遇到这类要求合同非签不可的房东,大可说声“OK,我不租此房”。选择余地多多,为什麽非它不可呢。签下一年合同,如同用绳子绑牢了你,将自己陷入相当被动的境地。作为老移民,朋友的房东相当清楚,新移民刚到加拿大,极有可能经常变动。在这种情况下,不仅不提醒朋友,反而诱导朋友,签下一年合同,实在是居心叵测。0 a: Z& o% c5 I, R! Z
9 s6 F! E+ X# R' L) Y: s; z9 n& Z
三、合同条款苛刻之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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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b; v5 \# d) E5 n6 q! c4 A' R我有幸参观了朋友的合同,不竟为这样无理的霸王条款而气愤。合同上写着“租期12个月,如果租客提前结束租约,则租客应赔偿房东剩余时间的房租”。我的朋友住了2个半月,按房东的合同,就得赔偿9个半月的房租。房屋的租金应是住多久给多少,怎麽能够没住白赔呢。新移民朋友一定要吸取教训了,如果毁约,书面合同也好,口头约定也好,坚决不能同意这样不可思议的无理要求,最多赔偿房东一个月的租金,这对双方来说都是比较合理的解决办法。利用新移民刚到异国他乡,急着租房,来不及了解加拿大房屋租借法律的特点,诱导其误签合同且同意如此霸道苛刻的条件,是“黑心”房东欺负新移民的又一个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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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_. l2 k7 o, m5 P* I; P- V  G8 r四、非法收取押金并不将此签入合同
" S' a' c+ H' Q# ]- w! F5 E5 r+ b
按照安省的法律,租客入住时只应该付给房东第一个月及最后一个月共两个月的房租,除此之外房东不得收取房客任何其它费用。在我的朋友不知情,未了解安省租屋法律的情况下,HOMEDALE DRIVE 某号的“黑心”房东共收取了她3个月的房租,并称多收的那个月房租为“安全费”,说是住满之后,在没有失火、检查完房屋没有损害后便会退还。各位新移民朋友,房东的HOUSE都是买过保险的,有火电之灾应该由保险公司赔偿,大家没有责任和义务给他付“安全费”。“黑心”房东此举已从缺德骗人发展为违法。对付这类行为的办法是:房东一旦要求收取“安全费”,租客应立即要求他将此条写进合同,并索要收据,以便日后可以作为打官司的凭据。已经交过“安全费”并未获取收据的朋友,在知情后应该立即拒付下一个月的房租,将“安全费”转为已交的房费,住完后才能继续交纳以后的租金。借各种名目非法收取“安全费”等费用,是“黑心”房东欺负新移民的又一个花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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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I9 B9 ?5 q7 ]五、赶走租客的短期到访朋友8 P4 y8 n5 a7 a- r9 }4 v" r

. c# D/ V: T& I- I3 T' x' w按安省法律规定,租客有权在短期内留朋友小住而不需向房东支付任何费用。9月初,朋友的知己从温哥华到访,在朋友家打地铺住了一晚。第二天晚上,乘着朋友短暂外出之机,男女房东来到朋友门前,对到访的女孩进行威胁、羞辱。说女孩“没皮没脸,住房不交水电,但凡还有那麽一点点自尊的话,立即提着行李走人”,并威胁女孩说“如果你再不离开,我们立即打911报警,告你非法闯入”。女孩脸皮薄,哪里受过这等羞辱,提着行李,于当晚22:30分被房东赶到了街上。违法的人声称要反告守法的人,真是无耻到了极点,这是其一;其二,新移民朋友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对付?马上打电话到当地警察局,告房东骚扰;其三,我十分地奇怪,怎麽这类中国人到了多伦多这地方,会比在国内还无耻、张狂?中国人应有的基本道德他们丧失殆尽,外国人有的修养他们一点也没有学到。到最后只有用穷凶极恶这一类的字眼来形容。2 R* V/ \# w% [' f# e) C, j! P
4 \, ^- G, ?/ x7 I7 Q5 D$ x6 \( y
六、限制人身自由,要求房客随时请示汇报/ }+ E6 x7 l1 \# D

8 J% h* D& |* O+ I' L5 Y朋友的小孩一岁四个月,活泼可爱。有时爱在大家进门换鞋的公共区域透过大门看外面的树木、汽车。HOMEDALE某号男房东的经典语录是“我只租给你你的房门以内的地方,你的小孩就只能在那块地方玩。你有义务和责任管束好自己的小孩,不要让他在门厅(公共场合)玩,影响我做生意!”我不禁哗然,就是六星级酒店的大堂,也未因其要做生意而禁止客人在那里休息、停留,更何况是一简陋的HOUSE!限制一岁小孩在公共场合的活动自由,也只有“黑心”房东之流说得出口,做得出来。除此之外,男女房东挂在口头上使用频率最高的一句话就是“今后你要做什麽事之前,一定要提前给我们打招呼”,让人哑然失笑。房客不是国营企业的员工,事无巨细都得向领导请示汇报。上个INTERNET也要请示,来个朋友也要汇报。“黑心”房东乐此不疲,他们以为自己是奴隶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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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 C/ ?( p% C" O3 e2 \七、违法索取赔偿金! x7 U! C. g, i. S% V

3 ^9 E: V  l3 o6 |0 o- y索取3个月房租为赔偿金。朋友在多伦多呆了两个半月,没有合适的工作,拖着个小孩,捏着从国内带来的钱度日如年。朋友的丈夫打了一份LABOUR工,起早贪黑辛苦一个月也就1000多点加币。每月付完房租、饭钱已所剩无几。考虑到国内会有好些的发展,就决定回国。这下麻烦大了。男女房东扭着要她付剩余9个半月的房租。在朋友实在没钱的情况下,男女房东才同意朋友以三个月“毁约金”换回自由的提议。朋友租此房,被“黑心”房东白拿走了1680加币。
7 l5 E* M: _- T8 x8 X) D: T: }. p6 Z% P8 P+ u* {! f; d$ r
八、无理要求层出不穷
3 `( P5 r8 D/ C3 p' L% G5 s/ Z0 ~3 X$ [
如要求朋友每月以现金支付房租,要求朋友离开时地毯和进入时一样清洁等等。我不知道在加拿大比我更老的大陆移民是否有碰到过这样的人,经历过这样的事。“黑心”房东的心原来还非一个“黑”字总结,还要加上“脸皮厚”三个字。
' t4 s5 D: p- P! o- X3 Q& A  q) q" j. ~2 Q0 I; v  e
以前经常从网上看到老移民欺负新移民的事情,没想到这次居然发生在我朋友的身上。我在加拿大呆了近10年,不知换过多少房东,但却从来没有碰到过象 SCARBOROUGH HOMEDALE DRIVE 某号这麽恶劣可恶的房东。在加拿大这片原本文明的土地上,华人不帮华人原本没什麽好议论,华人专门欺负华人,简直就是在文明的面前表演同胞手足相残的丑剧,实在是让人所不齿。“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句中国的古话,尽管是在西方社会,我想也是真理。不如此,必会千金散去。
9 L4 y1 s" j" [/ }2 d. N2 J# m3 ?0 B8 D" Y
各位朋友,在租房的时候,一定要慎之又慎。要想办法保护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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侍郎(正四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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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吹令(从七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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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19 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问题应该是双方的。
5 S- m; N$ m) {6 z房客所考虑的和房东需要考虑的肯定不一样。
6 K' M0 I6 X: g+ @特别是合同这一项。房客希望越自由越好,房东当然希望找一个比较安定一点的。
! i" S6 t" G) p大部分的APT都要签Lease的,还要调查以前的情况。
5 d- K/ S9 q9 E8 |( i" A在抱怨房东不好的时候,有没有想过她也有可能被人骗过。说租了房子,转眼又搬了。
) e+ s2 x- \7 q- \; g, R3 e0 R
/ X9 I' R  V! A* G大家互相体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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侍郎(正四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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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19 23:3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贴~~~我以灌水的名义顶了。。。。: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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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郎(从九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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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23 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想住便宜的非法出租房,却要本身就是违法出租房屋的房东遵守法律,这不是搞笑吗!
3 u1 @6 b. e  j! W/ k" w
% {8 q* I8 q3 V7 Q9 Q正规HOUSE出租都是必须经过向有关部门申请,通过了消防等部门的检查才可以对外出租的,这样通过正规渠道的出租房里的租客才能受到法律保护!
2 V2 n- J7 M# X! z- n# F' l: ]2 M& ?0 J' v) e5 u7 m
7 d+ m" w, I! ~# \; b
其他途径的租房,一般情况下,也只会叫你们私低下协议解决,因为本来这个租房协议就是你和房东之间签订的个人协议,如果这个房东的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你和他的私人协议自然也不受法律保护。租客或者房东被骗都只能认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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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23 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想住便宜的非法出租房,却要本身就是违法出租房屋的房东遵守法律,这不是搞笑吗!
' m5 q1 L# E) l, N# U
# D" N% G+ N6 s正规HOUSE出租都是必须经过向有关部门申请,通过了消防等部门的检查才可以对外出租的,这样通过正规渠道的出租房里的租客才能受到法律保护!, }8 @2 D5 J4 A  S; `  D
) N1 h3 r9 A: A2 E

7 C9 S! z- L( _7 j  w( G其他途径的租房,一般情况下,也只会叫你们私低下协议解决,因为本来这个...

% v9 ^! {( e: U& @" u9 s话虽如此,但是竟都是中国同胞搞这些事。真挺心寒。:swe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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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9 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多多相互体谅吧大家都不容易,但求自保
醉笑陪君三万场,不诉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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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9 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那句话好像一般都是电视里坏人说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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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9 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可从来没说自己是好人~~
醉笑陪君三万场,不诉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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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9 18:4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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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9 18:4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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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笑陪君三万场,不诉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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