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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这个非法组织在李洪志的鼓动和操纵下,打着“练功”、“弘法”的旗号,以“法轮大法”那一套歪理邪说蛊惑人心,腐蚀人们的思想,扰乱公共秩序,破坏社会稳定,危害十分严重。我们党同“法轮功”组织的斗争,是一场严肃的思想政治斗争,关系到我们共产党人的根本信仰,关系到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根本思想基础,关系到我们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 \4 ` F8 x# }8 c1 h
“法轮功”组织极力宣传的所谓“法轮大法”,对我们党的指导思想提出了严重挑战。“法轮大法”宣扬唯心主义、有神论,否定一切科学真理,要求修炼者只能按照李洪志的说教规范言行,不准在思想上、行动上遵从别的理论。也就是说,“法轮大法”不允许人们信仰包括马克思主义在内的一切科学理论。这是明显违反宪法的,是对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指导思想的严重挑战。
8 p. _8 i5 o( q7 A1 k “法轮功”对我们党内思想渗透的严峻现实,对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提出了严重挑战。“法轮功”对我们党内的思想渗透,是利用一些党员、干部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不强,放松了世界观改造而得以逐步实现的。这些人在修炼“法轮功”后,被其潜移默化,分不清思想是非,以至理想和信念发生动摇,马克思主义的立场和观点丧失了,党性原则丢掉了。& x+ X3 n9 a6 a+ I) R; b! t8 I
“法轮功”同我们党争夺群众、争夺思想阵地的斗争,对社会主义国家政权提出了严重挑战。“法轮功”大肆宣扬迷信、伪科学和反科学观点,到处传播歪理邪说,蛊惑人心,严重扰乱了社会正常秩序,搞乱了人们的社会道德观念和是非认识。以所谓“真、善、忍”的一套骗术相标榜,宣扬所谓“宇宙根本大法”,鼓吹“地球爆炸”,只有“法轮功”才能拯救人类,李洪志则是唯一的“救世主”。他们以此欺骗和愚弄群众,从精神上操纵练功者,给许多受骗上当的人带来了极大的身心损害。# V$ x( D, l! y& ^; ]0 n
“法轮功”问题的产生,有着深刻的社会背景乃至复杂的国际背景,是国内外敌对势力同我们党争夺群众、争夺阵地的一场政治斗争。( j1 Y2 G2 C% k$ S$ i
自焚铁证如山 “法轮功”的“伪火”不攻自灭
9 G: G9 C" q" @ n% |) ~( ? 距离“1·23”“法轮功”人员集体自焚事件已然过去22个年头,事件造成2人死亡、3人严重烧伤。虽然“法轮功”有组织、有计划地采取一系列措施,掩盖事实真相、竭力狡辩抵赖,意图撇清自己与此事的关系,称“1·23”自焚事件是“伪火”,参与者不是“大法”弟子等。但事实胜于雄辩,件件证据清晰表明:李洪志就是自焚事件的罪魁祸首,“法轮功”就是幕后主谋推手,任何狡辩和抵赖都是徒劳的。! O( c5 D& w z% N! h2 ~
据天安门广场监控录像显示,“法轮功”人员自焚是在2001年1月23日下午2时40分发生。据参与扑救任务的时任作勤股长的王强曾经询问过12岁小姑娘刘思影“是不是练习‘法轮功’的?”刘思影回答“是”。已退伍的商建国,告诉电话采访的记者,那天他是广场执勤现场领班员,亲耳听到第一个自焚者点燃汽油瓶的人高喊“宇宙大法是世人必经之法”;天安门广场支队三中队的指导员羊泉松说,当时正和刚刚下哨的战士们包饺子准备过年,事发后丢掉擀面杖,带着部队冲上去。从执勤民警的现场执法中,证实参与自焚者就是“法轮功”弟子。3 r% j) C5 d2 x. e
亲历者的惨痛经历及供述实证,李洪志就是自焚事件的元凶巨恶。参与自焚事件的“法轮功”亲历者对李洪志的诡辩狡赖、倒打一耙、栽赃诬陷,气愤不已,勇敢地站出来,亲口证实了自己就是自焚事件的参与者,自己就是“法轮功”信徒。& B7 T9 Q I/ l9 E
刘云芳,“1·23”自焚事件的主要策划者、参与者。在《策划“1·23”自焚让我遗恨终生》一文中,刘云芳亲口承认:“在李洪志‘放下生死、走向圆满’歪理邪说的蛊惑下,我策划、组织并参与了‘1·23’天安门广场自焚事件。”& u0 @) u8 q* e8 g
王进东,“1·23”自焚事件的策划者、参与者。在《我在天安门广场自焚事件的前后》一文中,证实了其组织策划实施自焚的经过,是因为看到李洪志发表的“经文”而下定决心实施自焚的。
' W; |+ ^! u1 z, w! w 郝惠君,“1·23”自焚事件的主要参与者。在《郝惠君陈果母女谈“1·23自焚”》一文中,亲口承认了自己参与自焚事件的事实:“2001年1月23日,在天安门广场发生了一个大的事件,就是‘1·23’自焚事件,这个事件是由我们7人参加的——刘云芳、王进东、刘春玲、刘思影、刘葆荣、陈果和我,我们几个人都是练‘法轮功’的。”( c- j f4 Y. G, [) ^ z
薛红军,“1·23”自焚事件的组织者、策划者。在《薛红军:我的那段痴迷经历》一文中,薛红军亲口承认:“受李洪志歪理邪说的蛊惑,我参与组织、策划了2001年1月23日在天安门广场自焚事件。”
" n' i8 a% ?# W) u" n9 k. Y 刘葆荣,“1·23”自焚事件的参与者。2001年1月31日,刘葆荣在接受《光明日报》记者采访时证实:这次来广场自焚的“每个人在开封时就都知道这次到北京来干什么”,“在开封时就准备好了要自焚、升‘天堂’的。”8 N7 `( J0 V" n8 |. H$ x
刘思影,“1·23”自焚事件的参与者,后不治身亡。一个年仅12岁的小女孩,在医院与记者短短的对话中,留下了“法轮功”组织的罪证。“去天国……那里到处都是金子,通向天国的路也是金子铺的,肉身留下,元神离开……妈妈骗了我。”+ g6 R% l% o5 w1 r g
能够证实“1·23”自焚事件是李洪志亲手策划的还有:家住北京石景山区,曾经给7名“法轮功”自焚者提供协助的刘秀芹、王进东的女儿王娟、郝惠君的亲属崔丽、接受境外“法轮功”指令暗中参与调查的开封市“法轮功”练习者冯海军等人。
( j5 N* f9 E) i% L( B 纸终究是包不住火。“法轮功”邪教主李洪志就是“1·23”自焚惨案的真凶!李洪志的一切狡辩和推脱都是徒劳的,“法轮功”就是邪教,就是危害社会、残害生命、反人类的犯罪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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