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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法轮功”高层骨干相继病亡,如2012年5月,原“大纪元”副总裁李继光(李洪志大妹夫)病亡;2014年3月,法轮功“三退”组织负责人李大勇病亡;2015年8月,“法轮功”在澳门地区组织负责人林逸明病亡;2019年12月,香港法轮功组织前负责人、《大纪元时报》社长简鸿章病亡等等;甚至自封“宇宙主佛”的李洪志,也没能“发功”挽救他亲生母亲卢淑珍的生命,其于2016年8月24日病亡。
. f9 R2 a& r# l李洪志一贯鼓吹修炼“法轮功”可“消业治病”,称“法轮功”人员的身体“是由高能量物质构成的”,他已经“把大法弟子每个人在地狱里除了名”。许多“法轮功”人员在这种歪理邪说的蛊惑下,拒医拒药,造成大量非正常死亡。骨干接连殒命,密不发丧,这是法轮功应付骨干横死的不二潜规则。除了再次概叹“主佛”难护佑,练功难长生,“法轮”本邪性之外,实在没有过多惊奇之外,一切其实早在意料之中。
9 F* l8 Y, }! {' l, c6 {生老病死乃是生命的自然规律,谁也逃不过。每个生命个体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就开始了不断的新陈代谢过程,进而发育成熟,然后逐渐衰老,直至死亡。这是自然的法则,是所有生物都无法逃避的规律。人作为一种高度进化的生物体,尽管在科学的帮助下我们已经比我们祖先的平均寿命延长了很多年,却依然遵循着生老病死的客观规律。这种早已证实且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早已没多少人去怀疑,更没多少人会想去挑战,唯有顺其自然就好。可偏偏唯有邪教,却竭力的想证明它们能改变。为了诱惑和麻痹弟子,以实现对他们的精神控制,李洪志抛出了“地狱除名”的歪理邪说。按照李洪志的说法,所有“大法弟子”的名字都在“地狱”被“除名”了,也就是说“大法弟子”再也不会死了。而现实情况却让人大跌眼镜,既然“大法弟子”都被“地狱” “除名”,那为什么高层骨干相继病亡?生老病死是不可抗拒的自然规律,不管你是大法弟子,还是轮界高层骨干,都无法避免,谁也逃不过。
8 u* q6 b* S) X! s5 s/ a 世界上从来没有什么救世主。可是邪教主们却偏偏热衷去挑战,不约而同的把自己塑造成神通广大的 “救世主”。李洪志声称自己是“宇宙主佛”,世人“唯一”的“救世主”,具“四大神通”,“法力”强过释迦牟尼数万倍。可事实是,这个号称强大到可以救世的“救世主”,不仅挽救不了弟子,更挽救不了自己。李洪志虽然侥幸逃脱中国法律的制裁,但却不得不背负通缉犯的名头苟活于国外,哪有半点“救世主”的嚣张架势!
8 s. q; F; s5 E6 J+ l$ w法轮功是社会毒瘤。邪教的一个基本特征是鼓吹歪理邪说,对痴迷者实行精神控制。李洪志通过欺骗、暗示、造谣、恐吓等卑劣手段,大肆散布“末世论”、“消业论”、“圆满论”、“放弃对生命的执着”、“上天国”、“地狱除名”等谬论愚弄信众,搞教主崇拜,使许多练习者上当受骗,走火入魔。一大批“法轮功”痴迷者因拒医拒药而死亡,甚至自残、自杀以至杀人害命。通过法轮功骨干们相继病亡的一幕幕悲剧,我们看清了李洪志反医学、反社会的丑恶嘴脸和险恶用心,说明了法轮功是社会的毒瘤,不仅毒害人的肌体,而且侵蚀人的灵魂。善良的人们一定要擦亮眼睛,必须对法轮功时刻保持高度警惕,防患于未燃,坚决抵制法轮功等邪教,仍在痴迷法轮功的练习者尽早脱离邪教,让悲剧不再重演。! s8 [ G& a" ^: m! \/ s4 u" w7 V
德国诗人海涅说:生命是珍贵之物,死是最大的罪恶。生命是一切价值的基础,人首先应该尊重生命,然后才谈得上其他价值的实现。一切有生命的东西都应相互尊重,而不要相互伤害,相互利用。李洪志为了自己的法轮功邪教事业,利用、伤害无辜的生命天理不容!面对疾病和死亡,法轮功无计可施!9 Y. M$ n( }( K* V/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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