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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纪频买卖赚佣 伦敦金苦主月蚀4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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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5 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者 郝君儿)尽避金价不断上升,惟投资者如遇推销人员推荐,进行高风险的伦敦金“捎展”买卖时就要小心。有市民遇上不良投资公司,被游说签下户口授权书;结果有关经纪无视投资者指令,日均进行30次买卖以多赚佣金,最终40万本金一个月内化为乌有。消委会表示,部分伦敦金投资公司并非金银业贸易场会员,亦无兼营证券或期货买卖,故不受规管,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难以追讨,建议政府研究发牌制度以作规管。0 q9 v% V4 H( I- ^/ Y7 p; I  U3 }

/ i, E' ]0 z% m! e$ q" E  消委会今年首11个月共收到5宗涉及伦敦金买卖的投诉,涉及金额达69万元。损失最多的投诉人投资40万元,当时经纪指为免错失投资良机,要求他授权户口由经纪全权管理,投诉人不堪游说照做。有关经纪为赚佣金不停买卖,结果一个月后本金全数亏蚀,由于投诉人已签署授权文件,故难以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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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m* h7 K  过去亦有市民向消委会投诉,指投资公司游说其开户口,口头承诺一日内只进行一至两次买卖交易,及价格波幅达2元即止蚀,但投诉人其后发现,投资公司每日进行超过30次交易,止蚀位更设在40元,结果投诉人开户时的20万元蚀剩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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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金银场行员“无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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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b: D$ u( X) n$ @+ g, Z  消委会提醒投资者,开户口前要了解清楚该投资公司的背景及投资风险,现时市场上一些买卖伦敦金的投资公司并非金银业贸易场的“认可行员”,纵为金银业贸易场的认可行员,其“附属公司”也不一定是认可行员,若出现交易买卖纠纷,金银业贸易场也无权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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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本地伦敦金买卖属自行规管的行业,若投资公司不涉买卖证券及期货等受证监会规管的活动,亦毋须向证监申请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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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表示,市民发现投资公司以不诚实手法或未经同意下进行交易,可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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