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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进”是李洪志检验弟子“学法、练功、发正念”够不够格的唯一标准。为了达到“精进”程度,“法轮功”弟子们抛家舍业,有工不做,有病不医、有家不回,而“消业祛病”则是”“法轮功”“修炼的必经过程。李洪志在《转法轮》中正告弟子:人有病是前世业力造成的,是“业力轮报”;修练法轮大法就能治病,修炼不许吃药;练的功自动就在消灭病毒和业力;师父可以给你消业祛病!信师信法的弟子毫不怀疑,对此奉为“圭皋”“真理”,不敢有丝毫懈怠。但结局又如何呢?
- q( E$ {7 D+ [+ C( X$ w; k 一、 至亲妹夫悄然陨落) y6 D0 z: j' [1 X$ ?2 r5 d% i
李洪志的大妹夫李继光,原大纪元集团副总裁,为“法轮功”创办媒体立下汗马功劳。就是这位冉冉升起的“法轮政治明星”,却在2009年因肾衰竭病重。可叹的是,由于李洪志不允许其到医院去治疗,李继光的病情一天比一天恶化。如此情形下,李洪志不得不批准李继光悄悄住院。不幸的是,医术已无回天之力,李继光错过最佳治疗时机,终在2012年5月上旬病亡。对于李继光的病逝,“功友”们极为不解:“他为大法的付出可算是有目共睹,更何况他还是师父的妹夫啊,怎么如今连命都保不住?” 俗话说得好,致亲莫过“郎舅”,况且还是曾经受其恩泽之人,不但不“涌泉相报”,反而“落井下石”者,李洪志真正达到了“神”的境界。但这一次就难以让人理解了,当“佛亲”李继光先生重病危难之即,既没得到李洪志“佛法”无边的“法身”的保护,更没听说李洪志为之施“法”祛“魔”,挽其性命于危难,还两次拿胞妹开刷,置亲情于不顾,足可证其去“亲情”修“法身”之坚决。李洪志及其法轮功对李继光的死讯只字未提,据内幕记者披露,“法轮功总部要求对此事绝对保密”。没有葬礼,没有悼词,就像李继光这个人从来就没有存在过。
3 m0 ?9 k) y: F' B; l Q- Z7 n 二、亲信、金主难逃病魔施虐( j2 o8 x$ V7 B) a( Q
林逸明,澳门人,“法轮功”地区组织头目,1997年习练“法轮功”。林逸明是李洪志的亲信和金主,对“法轮功”做出过卓越贡献。2014年下半年,林逸明出现便血症状,因听信“师父”的“消业”说,不去医院治疗,在家“消业”。2015年4月病情加重,被确诊为结肠癌晚期,但林拒绝医生的化疗建议,坚持练功“消业”。虽亲自跑到美国乞求李洪志“发功”治疗,并经李洪志亲自发功施治并声称已将林身上的“业力”、“魔物”悉数驱除,但终因癌细胞扩散,终于当年8月2日不幸病亡。林逸明病逝后,李洪志要求封锁消息,没有举办任何哀悼仪式。% j9 T' `4 p6 n/ P5 s) u
三、财产散尽客死异乡
* L) I8 L& z/ ?" a3 o" \- g李大勇,男,1964年12月出生于湖南怀化,美籍华人,“法轮功”所谓“三退”组织负责人,该组织曾编造出“已经有1.6亿人退出了中共”的弥天大谎。李大勇对“法轮功”十分忠诚,连买房子的钱都搭进了组织,李洪志对这位弟子的表现十分赞赏。不幸的是,李大勇于2014年3月因急性肝坏死病亡。在病情恶化期间,李大勇由于对“师父”“神通”十分信任,坚持以“炼功”“消业”,但最终还是因病身亡。李大勇死后被秘不发丧,李洪志并未给这位骨干的遗孀任何的安慰,最终使刘鸣鸣贫困潦倒,生活无着落,只能“蜗居在狭小的出租屋内,整日以泪洗面,后悔不已。) B/ I1 X: ~: x
生老病死本是常事,逝者及其亲属都是值得同情的,但是对李洪志及法轮功组织来说,这种死亡则是难以启齿的坏消息,因为李洪志说,法轮功人员的身体“是由高能量物质构成的…已经是个佛体了”,他已经“把大法弟子每个人在地狱里除了名”,所有真正的“大法弟子”是不会死的,只会圆满成神。
" |$ D, I& e6 q/ V1 X+ Q" G& a有道是“死者为大”啊!在中国古代,目不识丁的山野村夫尚且“卖身葬父”,为的是让亲人最后走得舒心一点。可是在利益面前,李洪志及法轮功组织却选择一声不吭,这是对生命的轻贱,对感情的淡漠,对人性的扭曲,对道德的沦丧!试问,这算哪门子的“真善忍”,分明是“真残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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